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
张主任 : 16666666666
李主任 : 18888888888
工作日 9:00 - 18:00
专家咨询
专家列表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惠企政策解读
2018年9月以来,省政府印发了《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鲁政发〔2018〕21号)、《关于进一步扩内需补短板促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8〕24号)、《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8〕26号),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结合自身职责,对省政府出台意见中的重点涉企条目进行了解读,以指导帮助企业了解政策,便于政策尽快落地。
一、关于对省政府《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重点政策条目解读
18.扶持小微企业创新发展,2018年10月1日起,省财政对获得国家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特色载体的,最高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省财政厅负责实施)
政策解读:国家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经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且符合《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6〕194号)其他指标条件,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公示后,成功被认定为国家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给予一次性奖补支持,2018年10月1日后申报认定的,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奖补基础上,省财政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是指由法人单位建设和运营,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需求为导向,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技术、创业、培训、融资等公共服务,管理规范、业绩突出、公信度高、服务面广,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服务平台。申报平台应获得省级示范平台认定或国家部委、全国性行业协会的相关认定,且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7〕152号)其他相关指标条件。2018年10月后认定的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由省财政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时,依照《关于解放思想优化环境加快转型发展的意见》(济发〔2016〕13号)第20条,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由市财政一次性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特色载体。从《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中选择国家级、省级各类开发区作为申报和实施主体。每个开发区按聚焦发展专业资本集聚型、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科技资源支撑型、高端人才引领型其中一种类型的创新创业特色载体进行申报。对成功申报为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特色载体的,中央财政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采取奖补结合的方式予以支持。根据确定的开发区数量,按每个开发区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0.5亿元的标准,分三年安排。其中:第一年统一补助0.25亿元;第二年根据工作实施成效予以补助,最高补助0.15亿元;第三年根据最终绩效进行奖励,最高奖励0.1亿元。2018年10月1日起,对获得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特色载体的,由省财政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办,戴凤光,5214117)
19.支持企业转型发展,完善政策和推进机制,分类分层、积极稳妥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大国有企业存量资产整合力度,坚决退出低效、无效资产和长期亏损业务,做深做精主业,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民营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2018年起,组织实施民企接班人培训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办法由省委统战部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分别制定)
政策解读:支持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明晰企业产权,核实企业法人财产占有量,严格分离企业资产与股东财产、股东家族财产,明确界定企业产权归属和股东出资比例,推动民营企业按照《公司法》规定实行规范化的公司制改制,建立以股份制为主的企业组织形式。推进产权多元化,积极引入外部战略投资者,实现产权多元化、开放化,制定并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以产权为纽带构建股东、经营管理团队、员工利益共同体。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企业应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文件的规定,严格依法经营。企业应积极支持发展中共党员、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
活动。改善公司经营管理。积极引进职业经理,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改善人才公开招聘、竞争选拔、培养晋级制度;改善绩效考核和报酬制度。积极对接资本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实行规范化的股份制改制,在齐鲁股权交易中心、 “新三板”挂牌或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实现资产证券化,提高股权流动性。加大民营企业接班人的培训力度: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意见》,按照《济宁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计划实施细则》组织好企业家培训工作,每年选送一批科技型、成长型民营企业接班人赴境外培训,选派一批民营企业高
层管理人员参加国内著名高校短期研修。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年初制定培训计划,并根据年初工作计划下发通知,根据企业自愿报名,择优选择的原则,每年选送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组织开展专题培训,进一步加强我市企业家后备队伍建设,提升民营企业接班人整体素质。(市工信局企业科,孔宪军,5212575)
22.加快化工园区和重点监控点认定工作进度,2018年9月底前完成化工园区和专业化工园区认定工作,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重点监控点认定工作。对因环保督查和评级评价专项整治停产的化工企业,分别于2018年10月底前和12月底前认定完毕,对完成相关整改工作、依法依规可补办手续的,由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尽快予以补办完善相关手续。以化工生产企业新一轮评级评价为抓手,按照评级评价结果,确定关闭淘汰一批、改造升级一批和发展壮大一批企业名单,倒逼企业转型升级。(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实施)
政策解读:化工园区的认定和重点监控点的认定工作严格按照《山东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7〕168号)、《山东省专业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8号)和(山东省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号)等文件执行。对因环保督察停产的化工企业,参照《关于加快推进违规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鲁经信原〔2018〕205号)、《关于进一步明确违规化工企业整改完成标准的函》(鲁工信字〔2018〕1号)等相关文件,对于符合办理手续要求的项目由相关部门限期办理,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坚决取缔。评级评价工作严格按照《关于筛选提报 “三个一批”企业名单的通知》(鲁化安转办〔2018〕13号)、《关于加强新一轮化工生产企业评级评价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鲁化安转函〔2018〕93号)等文件执行。(市化安转办,付令民,5211778)
44.建立完善联系帮包制度,实行省级领导联系企业、联系项目、联系商会制度;开展“千名干部下基层”工作,2018年9月底前,从省直机关(单位)选派1000名左右干部,组成100个乡村振兴服务队和高质量发展服务队,分别到农村、民营企业、省管国有企业开展帮扶工作。(实施细则由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制定)
政策解读:一是建立市、县级领导联系企业制度和重点企业 “一对一”联系帮扶体系。二是密切关注领导所联系企业运行情况,建立调度体系,实时掌握企业发展动态。三是对领导所联系企业做好联系帮扶工作,积极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问题和困难。(市工信局经济运行科,张海涛,5213946)
二、关于对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内需补短板促发展的若干意见》重点政策条目解读
9.信息。到2020年,基本实现农村地区移动宽带网络人口全覆盖,农村家庭基本具备100M以上接入能力。在工业应用领域,建设一批互联网、云体验中心,省财政结合“企业上云”和产业互联网培育予以奖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牵头,省财政厅配合)
政策解读:“云服务券”是政府为引导、支持 “企业上云”而发放的一种有价凭证,采用电子券形式通过财政资金对企业购买云服务商的服务给予一定补贴,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快上云步伐。 “云服务券”发放对象是在市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省和市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主要面向我市新旧动能转换10大重点产业和《<中国制造>2025济宁市行动计划》确定的 “9+6”产业的企业。“云服务券”额度以单个企业上云购买、使用云计算资源或服务的费用为基数计算,补贴比例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30%,上限不超过5万元。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处于有效期内)的企业,上限提高20%。财政补贴实行退坡机制,补贴比例每年递减5%。(市工信局电子信息科,徐朋波,5117005)
10.以贷款贴息、事后奖补等方式,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2020年底前全省主导产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新一轮高水平技术改造,企业技术改造后产生地方新增财力的50%连续3年全部奖补给企业。实施工业强基工程,启动重点行业产业链“一条龙”应用计划。制造业整机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带动省内中小企业进入产业链或采购系统的,省财政按照新增省内配套的企业户数、采购结算额,结合“雁阵形”产业集群培育给予奖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财政厅配合)
政策解读:对2018年1月1日后完工的技术改造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环评、安评等手续完备,经工信、财政、税务等部门认定后,技术改造后产生的地方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增加部分 (额度由税务部门认定)的50%全部奖补给企业(由受益财政兑现),计算期限为2018-2020年。对省级支柱、主导产业集群进行资金奖励,我市装备制造产业集群被列为省级支柱产业集群,每年扶持资金1000万元,连续扶持三年。省里将启动工业强基工程,对重点行业实施产业链“一条龙”应用计划,市级层面将根据省工信厅通知,适时组织企业进行提报项目。支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2018年10月1日起,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当年内设备投资额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或不新增建设用地、利用企业原有土地厂房实施技术改造、设备投资额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在购置的生产性设备投入使用后,市财政按设备机器投入额(以设备购置增值税发票确定数额)的3%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300万元。对开发区内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市财政每年给予2000万元的奖励。(市工信局技术改造科,王敖,5214737)
11.扶持小微企业创新发展,自2018年9月1日起,省财政对获得国家创新创业特色载体的,给予一定奖励。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按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同期限最长2年贴息,对个人贷款按2年(第1年、第2年)全额贴息执行。自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科技厅、省税务局牵头)
政策解读:从《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中选择国家级、省级各类开发区作为申报和实施主体。每个开发区按聚焦发展专业资本集聚型、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科技资源支撑型、高端人才引领型其中一种类型的创新创业特色载体进行申报。对成功申报为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特色载体的,中央财政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采取奖补结合的方式予以支持。根据确定的开发区数量,按每个开发区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0.5亿元的标准,分三年安排。其中:第一年统一补助0.25亿元;第二年根据工作实施成效予以补助,最高补助0.15亿元;第三年根据最终绩效进行奖励,最高奖励0.1亿元。2018年10月1日起,对获得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特色载体的,由省财政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办,戴凤光,5214117)
13.到2020年,实现大型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建成100个以上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工业互联网平台,省财政分别给予每个平台最高300万元奖励和1000万元贴息、奖补或股权投入。推进印染、铸造等行业共享工厂试点,逐步向服装、家具等行业推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财政厅配合)
政策解读:产业平台指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目前全省只认定了3家,14家试点。(市工信局科技科,郭守刚,5110071;市工信局电子信息科,徐朋波,5117005)
三、关于对省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重点政策条目解读
(六)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开展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行动,对认定的瞪羚、独角兽企业,省财政分档给予奖励和融资支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牵头负责)。
政策解读:原省中小企业局(现相关职能划入到省工信厅)制定瞪羚企业发展整体规划,2017至2019年行动计划期内,认定和培育300家,引导企业追求内涵式发展。不断地提高资本、人才等资源的使用效益;建立瞪羚企业信用档案,构建科学有效的信用监管模式,创建具有影响力的瞪羚企业品牌;加快推进瞪羚企业成长绿色生态服务体系建设,为企业提供商务信息、投融资、财务法律、管理咨询、专家人才、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等全方位、全流程的贴身服务。在2017至2019年行动计划期内,省财政每年根据预算安排对新评选认定的瞪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由省中小企业局会同省财政厅从瞪羚企业培育库中根据企业成长性、技术创新、信用等级等择优确定,并向社会公示。省直有关部门近期将推出进一步扶持瞪羚、准独角兽企业培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办,戴凤光,5214117)
(九)全面提升民营企业管理水平。鼓励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聚焦实业,突出主业,提高行业竞争力,增强对政策的理解和运用水平。继续实施小微企业治理结构和产业结构“双升”战略,推动“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工作,2018—2020年累计培育1万家“小升规”企业,各地可按实缴税款地方财政新增部分的50%给予奖补(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牵头负责)。加大对民营企业家培训力度,实施好民企接班人三年行动计划和企业家发展领航计划,整合各类民营企业家培训资源,统筹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分类设计培训内容,由培训对象自行选择合适类别,各级财政承担学习培训费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牵头负责)。
政策解读:核实企业法人财产占有量,严格分离企业资产与股东财产、股东家族财产,明确界定企业产权归属和股东出资比例,推动民营企业按照《公司法》规定实行规范化的公司制改制,建立以股份制为主的企业组织形式。积极引入外部战略投资者,实现产权多元化、开放化。制定并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以产权为纽带构建股东、经营管理团队、员工利益共同体。企业应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文件的规定,严格依法经营。企业应积极支持发展中共党员、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积极引进职业经理,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改善人才公开招聘、竞争选拔、培养晋级制度;改善绩效考核和报酬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实行规范化的股份制改制,在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新三板”挂牌或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实现资产证券化,提高股权流动性。(市工信局企业科,孔宪军,5212575)
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年初制定培训计划,并根据年初工作计划下发通知,根据企业自愿报名,择优选择的原则,每年选送一批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组织开展专题培训,进一步加强我市企业家后备队伍建设,提升民营企业接班人整体素质。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意见》,按照要求组织好企业家培训工作,每年选送一批科技型、成长型民营企业接班人赴境外培训,选派一批民营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参加国内著名高校短期研修。(市工信局企业科,孔宪军,5212575;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办,戴凤光,5214117)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原文件入口:1、《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http://www.shandong.gov.cn/art/2018/9/27/art_2267_28634.html
2、《关于进一步扩内需补短板促发展的若干意见》
http://www.shandong.gov.cn/art/2018/11/7/art_2267_28946.html
3、《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http://www.shandong.gov.cn/art/2018/11/15/art_2259_29018.html
济宁市人社局获批全省法治人社标...
2025-04-09
详细内容 >>
【标准化信息】召开案卷标准化提升会议 推进政务服务提质增效
【标准化要闻】山东三个智慧交通案例入选首批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
【标准化信息】邹城市人民医院国家标准化代谢性疾病管理中心(MMC)暨体重管理中心正式开诊
【标准化要闻】第五届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25年度大会在盐城召开